刘珍彬律师---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高于一切 以事实为依据  以法律为准绳--刘珍彬律师 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高于一切 以事实为依据  以法律为准绳
业务项目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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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法律顾问业务
1.常年法律顾问: 律师为机关、企、事 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,主要是为当事单位的经营、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、建议和咨询服务,起草、修改、审查合同等经济事务文书和规章等行政事务文书,代理甲方处理债权债务,追索应收款项,参与重大商务项目的谈判,核查贸易对象资信状况,代理当事单位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。强化预防纠纷的功能。
2.专项法律顾问: 为客户的专门项目提供法律论证,法律意见,建议和咨询服务,参与特定项目的谈判、起草审查专项法律文件,交涉处理项目涉法纠纷等跟踪服务。
二、 公司法律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、合伙企 业、企业集团等的设立、收购、兼并与分立;股份转让、破产清算、企业章程及企业内部治理制度的设计、各种形式的企业联合、合作,企业产权界定等。
三、 房地产法律业务 包括土地征用,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 让,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论证,项目用地拆迁、安置与补偿、项目转让、商品房预售、按揭贷款、房地产抵押、转让,以租代售等法律服务,以及抵押合同、房屋租赁、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的代理。
四、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就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、 专有技术、网络产权等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服务,包括:
1.为知识产权的取得、保护、利用和转让提供咨询顾问服务;
2.为知识产权的实施许可、投资方案及各类知识产权合同提供审查、修改等法律意见;
3.办理企业商标查询、中外商标注册申请、复审、异议事务。专利文献查询、中外专利申请、撤销或无效宣告、软件著作权登记,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法律事务;
4.接受委托,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取证,发送律师函,发表律师声明,出具侵权行为处理法律意见书; 5.接受委托,担任知识产权权属纠纷、合同纠纷、侵权纠纷案件的代理人,代为起诉、应诉、反诉、和解、上诉等;
五、基建工程及招投标法律业务
1.为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、施工合同的订立,审查、修改提供法律服务。
2.为基建工程、施工项目变更、签证、监理、验收及工程预、决算提供法律服务。
3.办理各种建设工程质量、结算、工期、付款等纠纷案;
六、诉讼与仲裁业务 本所具有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传统优势,担任代理人和辩护人。
1.代理各种民事、经济、行政案件。
2.代理各种商事仲裁案件。
3.代理、辩护各种刑事自诉、公诉案件。
七、律师调查业务 接受当事人委托,本所律师可依法办理下列调查取证业务:
1.工商企业登记注册情况,股东及股份出资状况、工商执照年检。
2.房地产及在建工程的权属状况、抵押状况;转让状况等情况及机器、设备等动产抵押状况的调查。
3.企业经营权、获益权、知识产权等权属状况,抵押状况的调查。
4.各种历史文件、政府档案及历史事件的调查。
5.企业商标、名称、专利被假冒或侵权及企业名誉被损毁情况的调查和取证。
6、律师依法可以进行的其他调查业务。

 

联系电话:0760-23903168、0760-23303163、13802665460 传真:0760-23309162
E-mail:mailto:LzbLawyer@163.com 个人网址:http://www.lzblawyer2008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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